近日,浙江对外公布“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综合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又有电动车行踩中红线,直接被罚了27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展开执法行动时发现,金华市婺城区两家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检查现场,共有16辆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检验,涉案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两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均为同一人施某所有。 2021年8月,施某为增加销量,共将81辆电动自行车私自进行改装,其中65辆已销售完毕,共获利3250元,其余16辆被执法人员查获,货值金额共计1335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1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16辆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3250元,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从通报情况计算一下,该经销商卖65辆车,获利3250元,平均每辆车就赚了50元,结果却收到了27万元的天价罚单,小门小店的经销商,27万元罚款真不是小数目,辛辛苦苦两年白干了。 电动车观察员提醒各位经销商朋友,尤其是执法检查的高压区,合法合规经营是首位,否则一旦被查代价太大了。 文章来源【电动车观察员】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