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驾驶电动车没有驾照不能上路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疯狂流传。消息有多个版本,说得有板有眼,并且搬出了新的规定标准,让不少人信以为真。 3月21日,记者从河池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目前交警部门并没有接到电动驾驶自行车需要考驾驶证的相关通知,网上流传的“驾驶电动车没有驾照不能上路”“电动自行车考证要花费355元”等都是谣言。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性质属于非机动车,法规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持有驾驶证才能驾驶。 记者了解到,我国的驾证分级为:A1、A2、A3、B1、B2、C1、C2、C3、C4、M、N、E、F等。其中,F类驾照适用于轻便摩托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轻便摩托车的描述为: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随着技术的迅速发展,以电力为动力的摩托车也将作为常见的交通工具进入更多人的生活,但是无论是轻便摩托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都是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需要持有对应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而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仍然是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三者有明显的区别。 谣言为何造成大范围流传,并且让很多人深信不疑?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1万辆电动车,电动车已经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着新国标实施时间的临近,广大市民对于4月15日电动车新规定的出台关注度也不断上升,这些没有经过核实的“爆料新闻”就有了相当数量的转发热度。 据悉,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前,为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的过渡期,即4月15日之后,将废除旧的标准,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相关文件还要求,各地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群众购买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的过渡期内,注册登记的电动车都是发放绿底色号牌,执行新标准后,新注册的电动车号牌将使用新的号牌标准制作。文件规定,对于执行标准为电动车新国标,通过国家CCC认证,且列入自治区电动车机动轮椅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码牌颜色为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码牌大小140mm×90mm,并设置防伪标记。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大部分正在使用的电动车蓄电池电压为60伏,属于超标车。这些已注册的超标电动车在新规实施后,是否还能继续上路? 车管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交警部门尚未接到驾驶已注册超标电动自行车需要持有相关驾驶证的通知,市民可正常驾驶上路。简而言之,目前已经注册上牌的电动车,在新国标实施之后仍可以上路行驶。同时,交警部门重点提醒市民在4月15日之后,在购买电动车前要核实车辆执行标准,请慎重购买超标电车。 市民关注的另外一个焦点是,4月15日之后,如果购买了超标电动车,是否还能上牌?车管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4月15日之前购买的超标车照旧上牌,但是新规正式实施后相关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上牌。 内容来源:河池日报社 值班编审:南山樵子 版权声明:受权转载请注明来自微观宜州公众号 凡转载宜州区融媒体中心拥有版权的作品、新闻图文信息、视频和音频资料,须获宜州区融媒体中心书面授权,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详见宜州区融媒体中心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微观宜州】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