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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0年国家层面主要新能源汽车政策

车网讯(稿源) 2022-2-1 22:06 No.1292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具体盘点如下:


01


3月16日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以绿色产品供给、绿色公交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建筑以及相关技术创新等为重点推进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


对轻型纯电动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


02


3月23日


工信部《2020年工作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03


3月31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排放以下柴油货车;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04


4月2日


《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


发展绿色物流,鼓励快递企业加快推广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淘汰更新老旧车辆,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05


4月7日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


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新能源汽车要给予适当支持。


06


4月22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07


4月23日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08


4月29日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提高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政策。


09


5月22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10


6月15日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年-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并修改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方法。


11


7月15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12


7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删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的时间由12个月改为24个月;删去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删去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13


8月6日


《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4


9月11日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新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换电站的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提升高速 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电换电的覆盖率。


15


9月21日


《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


在示范内容方面,一是构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促进链条各环节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二是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新技术、新车型的示范应用,推动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指标体系和测试评价标准。要明确合适的应用场景,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在 示范城市群选择方面,示范城市群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组织实施方面,示范城市群以及各城市所在省份应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


每年中央财政以结果为导向,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拨付奖励资金。中央财政设定示范期预算总规模,示范期间将根据进展情况适度调整奖励标准。示范实施2年后,五部门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对未按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群,将视情况采取要求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参与城市甚至取消城市群示范资格等措施;


对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


16


10月10日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鼓励采用租业模式。


17


10月23日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对新能能源汽车及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下,公平给予资质、认证认可,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


18


11月2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从技术创新、制度设计、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步伐。规划明确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2035年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促进关键系统应用创新,推动新能源产业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的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推进加氢基础建设;深化开放合作。


19


11月4日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其中虽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实行强制检定,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并鼓励各地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20


11月 4日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版块。其中,新能源汽车是受到关注的重点产业之一。


21


11月1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2020年11月18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对于限购严格的城市要做出相应调整,增加牌照指标的发放,准备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要求各地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22


12月16-18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中布置的八项任务,其中涉及“碳达峰和碳中和”,就是我们国家承诺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再慢慢减下去;未来10年中国的碳排放将会达到最高峰,随后开始逐级的减少排放。预示着未来新能源汽车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23


12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


通知明确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对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并未设置过渡期,从2021年1月1日执行;对补贴的技术门槛不变;对安全质量管理更严格;对插电式混动(含增程式)汽车试验方法进行了改变;总体思路体现了“扶优扶强,淘汰弱小企业,稳中求胜”。


点评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使得新能源汽车销量下滑。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对于促进汽车消费的三点新举措,决定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车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2020年4月和9月,财政部等五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标志着燃料电池动力这一技术路线得到进一步重视,同时提出“以奖代补”,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2020年10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通过,部署了5项战略任务,从各个方面具体描绘了今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蓝图,为下一阶段的发展规划了更明确的方向,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2.0时代”的新指南。而在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其中新能源汽车是受到关注的重点产业之一。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为及时推动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尽管2020年多灾多难,幸好有国家层面上述相关诸多政策的持续扶持,从而为今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回暖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得我国新能源汽车在2020年完成了一次逆势“跑赢”。


有理由相信,国家多年来对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培育,使各个环节供应链的培育逐步成熟。在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可预期的情况下,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逐步认识、认知和理解。


同时,有关企业通过创新研发,逐步提供丰富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使得市场需求得到满足。可以预见,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来源:汽车总站网 作者:汽车总站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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