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发布) 楼道口停电动车, 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 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 这些消防安全隐患怎么处理? 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开始施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对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款 10000 元。 电动车进入后电梯自动锁止 为了配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临淄区部分高层住宅生活区立即行动起来。在稷下街道西孙村和赵家村, 只要居民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电梯内的监控系统就会自动进行识别,并发出警报声,随后,电梯自动锁止,暂停运行。 稷下街道西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明花说:“只要推进去,电梯就不运行,不往上走,一直到推出去才行,就是管着电动车不能上楼了。” 目前,稷下街道西孙村、赵家村共在18部电梯中安装了这套智能监控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稷下街道西孙村村民于海洋说:“现在我们也是强制的不让往楼上推了。现在我们都在负一层的公共区域充电,现在反正安全隐患是小了,比较安全,比较放心。” 对于老旧小区和多层住宅楼来说,电动车消防安全则存在飞线充电和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闻韶街道张家社区为了在给居民电动车停放、充电提供方便,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在小区进行老旧生活区改造时将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其中, 小区内新建了20处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并安装了集中充电设备。 闻韶街道张家社区党委委员张世臣介绍:“在安装停车棚和充电桩的时候,就是安装在了主干道两侧和楼头上,方便了群众充电和自行车的安放,也打开了消防通道。” 集中停放区建成以后,小区内飞线充电和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大大减少,既减少了消防安全隐患,也方便了居民的出行。 除此之外,还要提醒大家, 在选购电动车时一定要选购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要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电动车起火自燃的几率。 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 多地开出罚单 《规定》施行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组排查中发现,辖区内的中单园、爱上城四区均有业主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消防监督员也曾多次联系业主劝说整改,但业主拒不整改。对此,大队对相关业主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8月1日,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出全市第一张罚单,对违规的亚胜铂第公馆做出了3000元罚款的处罚,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8月1日,实施首日达州消防开出2.2万元罚单。多家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000元、2000元不等。 8月3日,北京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出罚单,违规的小区物业公司被罚款10000元,违规的居民个人被罚款1000元。 8月3日, 在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由消防、公安、住建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针对高层小区内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行为开出了全区的首张罚单,依法对两家物业管理单位 分别处罚2000元,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8月3日,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国际港务区大队来到辖区西航花园小区,发现该小区居民楼存在疏散通道堆有垃圾、消防安全标识不清等消防安全隐患,西安消防依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该小区物业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公司西安分公司西航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开出罚单,并敦促其及时整改。 8月3日,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晋源区大队开出首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相关当事人被罚款500元。 8月4日,广东中山坦洲消防大队开出全省首张“千元罚单”。对复查发现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谢某,处以1000元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要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 来源:鲁中晨报 本文来源【中部城市生活指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