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将全面施行, 省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 进行严格管控。 石家庄作为试点城市, 上路电动自行车均已挂牌, 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骑行 已成城市中一道靓丽风景线。 4月19日, 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融媒体直播间 特邀河北省交管局法制大队长李勇、 宣传科一级警长于世强做客直播间, 就《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进行深度解读。 直播现场,省交管局法制大队长李勇(右)、宣传科一级警长于世强(中)与网友互动 本场直播共计150余万人次观看, 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 得以在线答疑解惑。 详细内容 可搜索快手账号“燕赵都市报”, 观看直播回放。 为何给非标电动自行车规定三年过渡期? 《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之所以设置3年过渡期,主要依据和考量是新国标实施和保障群众财产权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自2019年4月15日实施,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再生产、销售,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到法规实施之日(2022年5月1日),已至少使用3年,再设置3年过渡期,每辆非标车的使用年限已至少达6年。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平均寿命是5年左右,设置3年过渡期能较好地保障群众财产权益。同时考虑过渡期设置时间越长,安全隐患越大,对公众安全威胁也越大,结合国家部委要求,参考外省经验做法,经过多方论证,综合考量后《条例》将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设置为三年。 同时《条例》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什么要佩戴安全头盔? 自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从行动前的不足20%提高到50%以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1.7%。当前,我省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还比较低,今年上半年,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75.76%因颅脑损伤致死,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的死亡风险是佩戴者的3.9倍。佩戴安全头盔对于保障骑乘人员安全十分必要。目前,全国已经有20个省和设区市立法强制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详细流程来了 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省公安厅交管局在互联网上搭建了“河北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车主可以通过网络备案登记上牌,也可以直接到登记上牌点进行登记上牌。 网络备案登记流程,市民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关注“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找到服务栏目后,点击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进入平台。网上备案流程也简单,分为有合格证和无合格证两种情形,进入系统按照步骤提示录入信息即可。 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进入平台后,会看到平台的四个栏目:号牌备案、备案进度、我的车辆、网点查询,点击“号牌备案”就可以开启备案工作了。整个备案分为五个环节:合格证信息、车辆信息、车主信息、签字确认、完成。 针对符合新国标车辆,合格证信息环节,按照提示阅读合格证信息提示,点击“我已阅读,并进行办理”的蓝色提示条,进入下一页。系统会提示首先甄别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如果是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需要到车管所登记机动车号牌;如是电动自行车,看是否有合格证。有合格证的,点击“合格证无上述特征”蓝色提示条,进入下一页,符合新国标的点击“我的合格证符合新国标”蓝色提示条,进入车辆信息备案环节。 在车辆信息环节,按照提示填写*号的必填项目,有整车编码、制造厂、车辆品牌等项目,也有号牌种类、车辆用途等点击项目,以及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照片、车辆、车身钢印整车编码等上传照片的项目,规范标准的完成上面信息备案后,点击“下一步”蓝色提示条,进入车主信息环节。上面的车辆信息也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扫描合格证二维码”蓝色提示条,扫描合格二维码,生成相关信息。 在车主信息环节,按照提示填写带*的必填项目,如实填写行政区域、证件类别、证件号、姓名、住址,上传证件照片、人证合一照片等,完成车主信息备案后,点击“下一步”蓝色提示条,进入签字确认环节。在车主信息填写中,也可提前录入身份证照片,生成信息。 在签字确认环节,如在前面录入了“车辆来历”的发票、收据的照片,只需签名字后,点击“保存签名”“提交”蓝色提示条,就完成了。如前面没有录入“车辆来历”照片,就需勾选“本人承诺”,然后签字等,进入“完成”环节。 在“完成”环节,需要注意领取二维码的文字提示。这就需要回到首页,点击“备案进度”栏目,输入身份证号点击“信息查询”蓝色提示条,会看到一个二维码,凭借二维码到上牌网点,经工作人员查验车辆信息无误后发放号牌。也可选择号牌邮寄,填写邮寄信息,由工作人员上门查验车辆信息无误后发放号牌。提醒大家,选择号牌邮寄就不能再到网点上号牌。 针对符合旧国标车辆,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进入系统,点击“号牌备案”,阅读合格证信息提示,甄别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后,点击“合格证无上述特征”蓝色提示条,进入下一页,点击“我的合格证符合旧国标”蓝色提示条,进入车辆整车编码填写页面,在自己的车辆上找到编码后录入,点击“查验”蓝色提示条,就进入了车辆信息环节。余下车辆信息、车主信息、签字确认、完成等流程与符合新国标备案登记一样。 车主需要在平台系统的合格证信息中选择点击“无合格证”蓝色提示条,根据提示填写车辆的整车编码,然后点击“查验”蓝色提示条,会提示车辆是符合国标还是非标车。符合国标的,按上文流程备案。非标车的,点击“临牌备案”蓝色提示条,进入车辆信息环节,完成剩余的车主信息、签字确认、完成等流程。 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自行车以及有无合格证,在前后备案环节都一样,不同在于合格证信息这个环节。大家根据车辆真实情况,选择“无合格证”“我的合格证符合新国标”“我的合格证符合旧国标”填写合格证信息或进入整车编码信息填写页面。 需要电动自行车车主骑行车辆到上牌点,进行现场核验车辆,通过工作人员的终端系统进行备案登记。在这里,提醒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车主不要试图通过打磨编造假编码或缺失编码来登记上牌,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外观、指标参数的差距非常明显,切莫心存侥幸。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三)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四)属于拼装、非法改装的;(五)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六)属于被盗抢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因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或者毁损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补领或者换领号牌情况说明。因号牌毁损申请换领的,应当交回毁损的号牌。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被依法撤销的,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应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无法交回的,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登公告证明号牌作废。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信息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四)属于被盗抢的;(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来源/燕赵都市报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珂 刘涛 编辑/魏鹏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