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频繁引起火灾,消防安全问题突出,一直是社会消防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宣传教育和火灾防范工作,近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从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上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让电动自行车自带“安全”提示。 在东坑镇,当地消防救援大队主动联系爱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双方商讨达成协议,把爱玛电动自行车品牌旗下畅销的几款电动自行车作为消防安全宣传“主力军”,在新生产出厂的电动自行车车身上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禁止在楼道和室内充电或停放”“一定要在防火防爆的环境下充电”“严禁用手或金属导体接触”“充电时请保持通风环境勿暴晒雨淋”“请正确使用爱玛专用充电器”等一句句提示语,在群众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也传递了消防安全知识。 此外,根据明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将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以及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上述区域停放、充电,禁止在共用走道的住宅内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内等,否则将面临处罚。 通过在电动自行车车身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语,也让市民群众更直观地从车身上迅速获取所需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知识,不违规停放、充电、操作,避免引发火灾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