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反映 “电动车充电不方便,集中停放充电点要怎么设置?”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 市消防救援支队表示,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主要分室内和室外两种。 其中,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建筑物其他部位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备线路应设置专用的充电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每个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应超过10个。电气线路应暗埋或穿绝缘套管保护,如需从地面穿过应埋地布置。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并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目前,我市设置这类场所的有苏宁广场、泰安华庭东区、泰安星光华庭等单位。 室外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在合理位置,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消防通车道、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合理的防火间距并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室外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电箱应固定在车棚立柱上或车棚所依托的外墙墙面上,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每个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应超过10个。电气线路应暗埋或穿绝缘套管保护,如需从地面穿过应埋地布置。 目前我市设置这类场所的有国瑞四季园、澄海碧榕苑等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表示,具体的电动车充电区域设置要求可以参考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于2018年4月联合发文的 《广东省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方案》。 汕头融媒集团综合报道,转载须经授权。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瑶 乐芃 本文来源【汕头橄榄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