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以来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 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半个多月的行动 目前 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 上路情况明显减少 同时 市交管部门还对 部分超标电动车违法改装及 挂正式号牌使用伪造行驶证上路等情况 进行了专项整治 那么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 以下四点请广大市民留意 01 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 02 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时; 03 必须有“脚蹬子”; 04 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间距不超过1.25米。 此外 交管部门还将继续 对以下五种交通违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过渡期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二是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于拼改装电池、拼改装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的情况,罚款1000元;对改装车座、车棚,这类较轻的拼改装行为,罚款500元。 三是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四是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元; 五是电动自行车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最后 北京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家中还有超标临牌电动车 请尽快进行处置 如有出行需求 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 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 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 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 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设置的便民服务点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 电动自行车牌证 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进行非法改装、加装 保障骑行安全 来源: 北京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