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经本市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和质监、经信、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共同审核,已有第一批17家企业的17个品牌32个产品规格型号符合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目录标准。 记者了解到,市经信委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按照《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积极申报符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产品。目前,经本市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和质监、经信、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共同审核,已有第一批17家企业32个产品规格型号符合我市上牌目录标准。 “目前,我市第一批17个企业32个目录产品配件已陆续到货,企业正调整相应的生产线。”据市经信委介绍,目前他们正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加快新产品生产。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时间,明年1月,将有一批安全性能高、款式品种多、颜色鲜艳、小巧玲珑、适合在城区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上市销售。同时,为满足《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的市场需求,市经信委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力争近期再审核一批符合我市上牌的产品目录。 对于企业在调整转型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困难,市经信委表示,他们将依托中小微企业银企院校“四方”对接平台,为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供融资对接、信息传播、资源共享等公共服务,以融资服务为主线,配套科技、信息、市场拓展等服务功能,促进企业顺利调整转型升级。 电动自行车初审 需提供哪些资料 按照《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由成都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负责对申报进入我市目录的产品进行初审,初审需提供的申报资料及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申请书; (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三)营业执照原(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四)本市的法定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本办法技术参数要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出示原件); (五)中国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应用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 (六)申报电动自行车相应规格型号5寸彩色照片,并标明刻制的编码位置(在电动自行车车架主梁上易见位置机打车架号,且表面无覆盖物); (七)设立售后服务维修点的证明。 二、初审工作流程: 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对资料内容进行核查; 组织专人对申报企业设立的售后服务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产品出具初审意见,市质监局依据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出具的初审意见按相应工作流程进行审批。 中国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国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文章来源【中国电动车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