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的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这些产品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大,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现行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和使用说明书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通知中提到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 km/h; 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 km/h,电动机不 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 55 kg; e)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 48 V; 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 400 W。 此次新国标出台必将引起整个行业的震动,也意味着市面上生产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厂家及销售产品的经销商将爱到严重影响。行业或将洗牌!新国标的制定、实施在进一步规范行业,推动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势必将更多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迅速淘汰出局。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 全文如下: 文章来源【全球电动车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