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4S店风控案例——销售经理侵吞购车款后离职,客户找4S店要车! ...

汽车知识(稿源) 2022-3-30 11:19 No.1668

近日,天津的王女士向《消费者报道》媒体反映,称在北京现代官方4S店购车,付款多日却迟迟未能提车,4S店给出的理由的未收到王女士支付的购车款项,相关款项被销售人员“私吞”。指导现在,4S店方面未向王女士提供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也没有退款或者完成购车流程、赔偿或者道歉等举措。为此,王女士还在某投诉平台上发帖投诉。


据王女士描述,今年9月19日,王女士与她的爱人到北京现代瑞芝4S店购买北京现代


ix35(参数|图片),全款购车金额是130145元。当时刚好是傍晚时分,验完车签完购车合同后,销售人员便以财务已经下班为由,将王女士带到另一个地方交钱,十三万余车款打入一位姓刘的销售经理个人账户里。


根据王女士的说法,这位刘姓销售经理在办公室内向王女士的爱人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让王女士的爱人先把购车款打入刘姓销售经理的私人账号,等完成其它购车流程就可以提车,因为当时刘姓销售经理穿着工作服,胸口也带有工作牌,最后还是将购车款转入销售经理的个人账号里。


根据转账记录显示,王女士通过支付宝分三笔共计130145元转入一个民生银行的账户中。王女士表示,转账完成后,销售人员未提供购车合同文件、收据、发票等资料,“只是让我回去等提车的消息”。


然而,等待了2个多月之后,王女士仍然未能拿到自己购买的汽车。在此期间,王女士多次向4S店询问提车的具体时间,但是均未得到明确的答复,后来才意识到可能出现了问题。


等待了数日后,4S店工作人员向王女士表示,店方并没有收到王女士的购车款项,相关款项被刘某侵占,4S店已经报警处理。王女士表示,现在店方表示没有收到购车的钱,钱被刘姓销售经理“私吞”了,除非刘某将款项还给4S店,不然王女士无法提车,而且钱也拿不回来。


目前,王女士无法与刘某取得联系。店方告诉王女士称,刘某已经离职了,在国庆前后就已经被4S店开除了,现在支付的款项也不知去处。


王女士认为,自己全程在瑞芝4S店购车,4S店应该负责处理车主投诉的问题,而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侵吞资产的行为就让购车流程停滞。“从发生问题到现在,4S店从来没有公布调查结果,也没有提供退款、完成购车流程、赔偿和道歉等措施,似乎这个事就跟他们店无关,只是刘某的个人行为,我认为天津瑞芝4S店是在推卸责任,消极处理。”


事发当天,4S店已报警举报销售经理刘某职位侵占,刘某当晚在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在警方的见证下凑出六万块钱转给4S店,作为车款的一部分,后来4S店总经理史某拒不承认店里收了刘某的六万块钱,并声称见不到钱绝对不会给我提车。后来王女士将该问题投诉到北京现代总部,史某打电话威胁撤掉投诉,因为投诉造成了他们罚款,不然就不给我解决事情。目前已多方投诉,但是仍没有得到好的解决方案。


法律人士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如果4S店销售经理有代收款的权限或者岗位职责,而消费者也没有被明确告知付款方式和渠道,并且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可以把购车款交给销售经理,那么,销售经理个人账户收车款的行为就可能被视为职务行为,4S店应当履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车辆。否则,4S店就不用承担责任,消费者只能向涉事销售经理索赔。”


对于销售经理刘某的行为,法律人士指出:“如果销售人员事先就有骗取客户购车款的目的,在客户把钱转到销售经理个人账户后,再把钱私自使用,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事先没有诈骗的意图,在代收购车款后私自挪用资金,金额超过10万元且三个月未还,或者归还时间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是金额超过10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为此,王女士可以通过报警、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网络,文章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仅供参考。


感恩原创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侵权,烦请平台留言删除。


更多文章请进入下方按钮“往期文章”或“分类阅读”页面进行点击阅读。



本文来源【汽车4S店管理帮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
1、车城网发表的该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立删。
2、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车城网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