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楼道里乱停乱放,容易给他人造成不便,一旦在电动车充电时出现自燃等意外情况,还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电动车这个事关人们日常生活的问题,是时候管起来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这个规定来得及时。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其中80%的火灾都是充电时引发;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电动车停放问题必须得到规范。 另外,电动车停放也会给人们生活带来困扰,易造成邻里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靠个人的力量显然很难解决。因此,出台明确的规定,将有力地厘清责任与界限。 事实上此前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电动车停放的管理方式方法。今年5月1日,上海施行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从各环节、全链条规范非机动车安全管理。 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这就要求在日常的工作中,将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据报道,5月到6月下旬,上海公安机关共累计办理因电动自行车违法充电等行政案件170余起,行政拘留20余人。感受到执法的力度,才能让更多人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 当然,出台规定、条例的根本目的不在于“管”和“罚”,而是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也要让更多电动车车主意识到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性。只有从思想上重视了,才能在生活中付诸行动。 另一方面,“禁止”是手段,疏导才是根本目的。比如,电动车不能停放在楼道内,那么应该停在哪里?小区、街道能否提供方便及宽敞的集中停放点? 又比如,楼道内不能充电,那么那些有充电刚需的电动车车主,该到哪里充电?小区里有没有安排充电桩、充电桩的数量是否足够?一系列问题也在考验基层的管理能力。 电动车的停放是难题,想要啃下这根难啃的骨头,更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就拿电动车的安全问题来说,厂商也需要提高产品的安全系数,不能让停放在小区里的电动车成为安全隐患。总之,电动车停放越是难题,越是要集中力量、下定决心去解决,这需要所有人的积极配合和参与。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沪生 编辑 赵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本文来源【红星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