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反馈自己一部悬挂蓝色牌照的电动车在南宁市快环边上的辅道行驶,被交警依法拦停,由于他只有汽车类C1驾照,没有摩托车类驾照,因为准驾车型不符合且未佩戴头盔,加上闯入限行区域,该驾驶员被扣了15分,罚款500元! 从现场曝光的图片可以发现,这种电动车和一般的电动车没什么差别,唯一不同的是悬挂蓝色的车牌,属于轻便摩托车的性质,驾驶这类电动车不光是需要驾驶员考取摩托车驾照,还得按照当地对于摩托车的道路管理政策行驶在相关路段。 再次需要重申一遍,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5公里,2018的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390项国家标准,其中,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对车的安全性能提出更高要求。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对于不符合上述技术指标规定的在售电动车,将会一律划分为轻便摩托车,按照摩托车的政策管理实行,驾驶这类电动车需要驾驶人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行驶上路还需要佩戴头盔,行驶路段要确保属于摩托车可以行驶路段,否则一旦被查到,将会面临严厉处罚。 我是不二骑士,欢迎大家关注留言,和你分享更多原创精彩内容! 本文来源【骑士说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