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交警大队相关人士介绍,车速快,违法乱骑是发生电动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按照现行交通法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而不少骑车人的速度远远超过这个标准。据初步测算,目前我县拥有电动车数量大约13万辆左右,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已成为交通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县交警大队业务科科长 胡志章 由于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近年来,越来越成为中老年人的出行交通工具。特别在交通不方便的偏远农村地区,由于交通不便,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现象大量存在。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违法成本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了电动车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而电动车车主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超速、酒后驾驶等,则是此类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而这其中违法载人现象尤为突出,因此产生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 很多电动车驾驶人认为,自己的车辆没有牌照,因此即便是出现违法行为也没关系,而正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侥幸心理,才导致事故的多发。针对电动车的违法,光靠交警一家的整治无法治标治本,更迫切的还是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学法懂法,提升交通文明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记者:汪军 章宏峰 通讯员:方小毅 图文编辑:方晶 / 选题:胡俊 本文来源【淳安电视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