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通知自4月15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现状为耕地的,按照耕地地类报批,应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现状为未利用地的,按照未利用地地类报批。 同时,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为准,必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政策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本文来源【国际能源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