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电摩托网讯(稿源) 2022-3-13 21:33 No.799

电动自行车因骑行方便,备受大家青睐,但路面上的不少电动自行车,也存在不符合标准与技术规范,以及无牌无证等情况,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隐患。3月11日,FM107.2《快乐出发》节目邀请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丁和民、车管所民警陈静凡、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洪佳莉一起聊聊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行驶注意事项。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丁和民教导员介绍目前汕头电动自行车登记情况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2017年12月28日实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以来,全市总登记电动自行车14.6万辆。其中汕头中心城区登记13.6万辆;选用电动自行车出行已经成为广大汕头市民的选择。我市实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依据主要是《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2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实行实名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特别要提醒市民的是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选购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将轻便摩托车视为电动自行车。如果购买超标车的将不能注册登记。因为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6条规定: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如何确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要看该车的合格证是否标注三个CCC的认证。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规范》办理。


汕头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4年多来,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去年2月对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后,极大地方便了市民购买及使用电动自行车。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陈静凡警官介绍带牌销售的情况。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为方便广大商家上牌,车管所根据全市近200家销售商的地点划分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专门建立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微信群”,当销售商家需要查验车辆时,可直接在群上申请,接到申请后,民警再根据商家申请的时间、地点,按照“网格化”管理方案分时段、分片区带牌上门为商家的车辆查验、上牌。商家在卖车时确认车主身份并留存相关资料,再集中持资料到车管所审核办理车辆行驶证。车主购车后就可将车辆开回家,不用再到车管注册登记点验车、提交资料申请上牌,免去车主及车辆往返车辆管理所的流程,让市民群众“只跑一次”,购车用车更有效率。“带牌销售”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销售,对商家和车主都十分利好。到目前为止,带牌销售模式覆盖率已经接近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的市民会选择购买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


在当前道路交通压力较大、停车难和高峰期行车难问题相对突出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以轻便灵活、停车方便、使用成本低等综合优势受到各地不少市民的青睐,但不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何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有哪些要特别注意?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洪佳莉警官介绍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注意事项。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2、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3、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5、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请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关闭电源并下车推行,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当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行至前方步道等候,再按照垂直方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过路口。


从今年3月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中心城区哪些桥梁、隧道、试通车路段通行?在禁行路段上通行会造成什么危害?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中心城区黄河高架桥、中樟立交桥、黄泰立交桥、金樟立交桥、金凤高架桥、中泰立交桥等13座桥梁的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通行。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也在禁止上桥行驶之列。摩托车、非机动车在道路通行时具有随意性大、稳定性差、安全性能低等特点,一旦进入这些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不按车道行驶,不但扰乱其他机动车正常的通行秩序,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上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正常行驶的汽车驾驶员在上述道路行驶时,若遇摩托车、非机动车突然变道或随意性行驶,极有可能因紧急避让不及而引发交通事故,往往受到伤害的是摩托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非机动车违反该通告内容的属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看过来,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文章来源【汕头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
1、车城网发表的该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立删。
2、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车城网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