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电动车的注意啦! 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进入倒计时 还有三个月! 11月起超标车上路将处罚 北京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置方案 据报道,《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 2021年10月31日结束。7月26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 《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方案,相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同时,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01 旧车折价回购置换为合规新车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 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 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的情况。 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指导,打通合规车辆市场供应、超标车辆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各区组织街道、乡镇扎实细致做好市民工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 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完善预约登记制度,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此外,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引导重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02 11月起超标车上路,扣留、处罚 完善车辆回收机制方面,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统筹再生资源、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回收网点,筛选有意愿、有资质的企业名单推送到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并对外公示,确保信息对称、渠道通畅。 各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 按标准开展淘汰车辆回收,重点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淘汰报废旧车。 严密组织拆解报废方面,市商务局负责动员、协调车辆拆解厂家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设施,定期对执法查扣车辆进行分类和无害化拆解处理。 各区政府负责对属地集中清理的“僵尸车”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车辆拆解厂进行报废拆解。 方案特别指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政府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场地),合理调配停放场地,满足报废车辆回收和停放需求;组织街道、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形式,发放一定奖品换取居民意图弃置的旧车,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各区政府按照首都环境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检查和执法,按规定时间公示后及时清理“僵尸车”。同时,各区政府建立“僵尸车”清理应急预案,避免淘汰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 11月起,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 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接下来,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 北京电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01 申请条件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其车辆应是列入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 3、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4、交验车辆 02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4、 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 (1)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 (2)电动自行车在注册前,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本市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购车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4)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03 办理地点 1、非机动车登记站 非机动车登记站: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非机动车登记站10点至11点半、14点至16点为上牌高峰时段,建议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或选择就近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业务。 2、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 据悉,大家除了选择19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手续外,还可就近去 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办理(限同品牌车辆),其中, 通州有9处。减少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置换新车后登记上牌手续的办。 家里有电动车还没置换上牌的 抓紧拿上攻略去吧! 本文来源【通州小兵】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